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项目编号:HBZJCG-******
(二)项目名称:背街小巷环卫清扫保洁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04-2024-01358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对掇刀区辖区内的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及垃圾容器进行清洗,协同社区对背街小巷杂物及“三乱”进行清理,以及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等。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200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96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至日期
从 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说******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碧桂园四期16栋1单元501室),未按要求提交意见的,采购人不予采纳。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服务中心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阳光大道28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碧桂园四期16栋1单元501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附件:
一、服务期:采购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公司服务质量按年考核,合同期满后,采购人视情况与中标单位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二、技术服务要求
道路作业范围包括道路两侧从墙根至墙根范围内公共区域的全方位清扫保洁(有明确业主单位的区域除外),包含以下区域:
1.道路路面,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高架桥和车行隧道(含匝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沿路设置的垃圾容器;
2.道路附属设施,包括交通护栏、波纹板、隔音屏、隔离墩等;
3.道路沿线城市家具,包括路名牌、公交站亭等各类牌、亭,雕塑、长椅、障碍球等公共设施,高架桥和车行隧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桥身、桥体、顶棚、内壁等部位;
4.其他未能详尽的作业范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二)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1.荆门市打造干净城市环卫保洁作业规范(试行)
2.荆门市环卫作业质量要求及考核细则
3.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4.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环境卫生规范、标准等。
5.安全标准:环卫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承包方管理人员或负责人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环卫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天安排工作量;加强设备、设施管理保证作业安全,做好安全应急管理员工作;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强调安全操作,做好道路清扫、公厕保洁等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因本项目服务产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1.人员要求:承诺作业人员配备不低于180人。
2.中标人须与拟派于本项目的人员确定合法的劳动关系,并为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足额缴纳五险,购买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3.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服务人员的管理,服务人员出现任何纠纷、意外伤害、意外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及时发放人员工资与福利,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荆门市最低工资标准,服务期间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在服务期内能够高标准、高效率的完成作业内容。
6.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服务进行考核,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人员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调配或者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车辆配备要求
1.车辆配备驾驶员证件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以下设施设备自有或租赁均可,并且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车辆的证明材料:
①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
②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时限须超过服务期范围。
序号 | 配 备 | 数量(辆/台) | 备注 |
1 | 垃圾收集车 | 3 | 中标人需承担设备保险、 维修费、燃油费、年审等相关费用和发生违章、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
2 | 巡回保洁车 | 20 | |
3 | 平板车 | 3 | |
4 | 路面养护车 | 4 | |
5 | 小型面包货车 | 1 |
(五)作业要求:
1.作业时间早6:00至晚20:00完成,每日两次机械清扫,清扫后巡回保洁(含绿化带保洁),全天作业时间不低于8小时,服务和质量必须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荆门市环卫作业质量要求及考核细则》及荆门市掇刀区各项环境卫生专项考核相关规定。
2.洒水降尘一日两次,道路冲洗每日一次,服务和质量必须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荆门市环卫作业质量要求及考核细则》及荆门市掇刀区各项环境卫生专项考核相关规定。
3.清扫保洁采用“人工清扫为主、机械化相结合”的方式,以《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为工作质量标准。确保道路全覆盖、无死角,做到路面、墙角、花坛绿化等部位洁净无积尘、无污水,废弃物及时清理,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垃圾满溢现象。社区内道路每周清洗一次,每周组织一次清理社区杂物,清理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
4.垃圾容器须有专人负责清洗,一般部位每周不少于3次,重点部位每天不少于1次,要求表面干净整洁,无污染、无痰迹、无积尘、无乱贴乱画。定期对果皮箱、垃圾桶消毒,做到无蝇无臭。
5.保证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清扫保洁工作能保质保量完成。
6.路面垃圾收集每日两次,服务和质量必须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荆门市环卫作业质量要求及考核细则》及荆门市掇刀区各项环境卫生专项考核相关规定。
7.道路(街、巷)与其他区域交接处必须主动延伸五米,道路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一律在清扫(保洁)结束后送往中转站。
8.垃圾收集要按时、按次巡回收集,做到容器净、地面净,不得存积(责任区域内少量建筑垃圾要及时清除,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对装修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积极配合街城管及社区上门有偿服务清理。
9.道路作业质量要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标准。作业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专用标志清晰完整,专用设备、警示灯和指示板灵敏有效、无残缺。
★10.承诺在市区专业检查中达标,道路在检查中不能发生有暴露垃圾,路面洁净控制在15处/月以内。
(六)其他要求:
1.文明作业行为规范
1.1 环卫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环卫标志服(晚上和雾天作业时必须穿反光标志服),工作帽帽沿向正前方,不得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饮酒。
1.2 作业人员非特殊情况下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打赤脚作业。
1.3 晨扫和夜间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做到不扰民。每天必须对收运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保证出车安全。
1.4每天各收运车辆必须按既定收运线路进行专用桶收运,严禁出现跳收和漏收。
1.5倾倒专用桶前,应观察四周,避免在倾倒过程中将垃圾泼洒到过往行人身上。
1.6在收运过程中如餐厨垃圾泼洒至地面,应用铁铲将漏洒垃圾装入餐厨专用桶,并用扫帚将现场清理干净,如污染严重须进行冲洗。
1.7在收运过程中,应轻推轻放专用桶,避免对专用桶人为的损坏。
1.8在收运过程中,如出现垃圾凝固或垃圾反复倾倒仍残留很多,应先用铁铲将凝固物搅散后才能进行倾倒。
1.9收运时工人必须注意观察专用桶是否满溢或破损,避免收运时撒漏。
1.10车辆在收运时必须打开双闪,以警示后来车辆注意行驶安全。
1.11车辆收运完后必须关好车厢料口顶盖,避免行驶过程中的抛洒滴漏,产生“二次污染”。
1.12使用标准作业用语,保持良好的心态,遵章守制、文明作业。
1.13每天收运完毕后必须对收运车辆内外进行清洗,减少垃圾异味的存留。
1.14清洗车辆时必须穿防滑鞋、戴防腐蚀手套,用专用洗车刷,保证车辆外观卫生整洁。
1.15驾驶员下班后,做好当日的行驶记录、考勤和信息跟踪,并按要求发送到指定信息平台。
2.重大活动应急保障
2.1 要成立环境保障应急队伍。做好暴雨洪涝及冬季除雪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与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和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
2.2 中标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前一周增派人力、物力投入环境综合整治,提前1天进行全面高标准、高水平保障、控管,保障受检道路按一级道路标准进行环卫作业,作业人员工具齐全、整洁,管理人员通讯畅快。
3.综合管理
3.1 做好日常巡查台账的记录,及时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各项工作,无责任区域内的群众投诉。
3.2 对市、区检查考核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大数据中心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督办件及时消、结案。
1.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范围和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全部内容。
2.投标报价须包括各种税费、保险费、车辆维护费、人员工资福利费、交通差旅费、材料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必须的配件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所有一切费用。
★3.中标人应做好服务前期现场踏勘工作,梳理作业方式和流程、人员设备安排、组织服务内容与现场作业要求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提供现场踏勘承诺书)
4.投标人须明确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司管理制度、质检考核制度、应急保障制度、工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及劳动消耗品购置计划(雨衣、标志服、反光带、雨鞋等)。
★5.承诺中标后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
5.1委托方有权对中标人落实环卫工人的各项福利、待遇及保险情况进行监管,发现有未落实的或接到环卫工人投诉经核查属实的;
5.2发现环卫工人的工资未达到荆门市最低收入标准的或接到环卫工人投诉经核查属实的;
5.3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将清扫工作转包的;
5.4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重大环境投诉,带来较大负面影响的;
5.5检查过程中出现中标人三次(含三次)以上未达到采购人质量标准,且无改进的;
5.6中标人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的;
5.7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特别是设备的配置上、企业资质上,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城市管理综合排名中达不到整体目标的。
注:以上条款为实质性指标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proBiddingProjectNumber":"HBZJ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