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古湖区域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7日
******资源局的委托,对东古湖区域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东古湖区域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屈财采计【2025】011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TYHZB******
4、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t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t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 | 其他建筑工程 | 土地平整、田埂修筑、地力培肥、新修、整修沟渠、新修、整修机耕道路、农村道路及农田防护林建设 | 1项 | ******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6号文)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政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4)被“信用中国”网站(******)或“湖南信用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03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到******集团1栋107室 (******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集团1栋107室(******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资源局
(2)联系人:沈先生
(3)邮 编:414000
(4)电 话:******
(5)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有限公司
(2******集团1栋107室
(3)联系人:缪晓
(4)邮 编: 414000
(5)电 话:******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